Skip to main content

律师不顾被告的反对,对陪审团说我客户是凶手?……

一般来说,在律师和客户的关系中, 客户决定最终的目标objectives, 律师决定所采取的方式手段 means。基于这个大的指导方针,刑事案件中, 明确规定律师必须听从客户决定的几件事情包括:1. 是否认罪 (plea guilty); 2. 是否放弃由陪审团审判;3. 是否自己当证人出庭作证;是否放弃上诉。

这个案子里出现的承认过错 (concession of guilt)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

[plea guilty是向法庭和控方认罪了,一般在trial之前,之后就不会有trial了,concession of guilt 只是承认过错,可以作为辩护策略之一,并基于此进行trial]

案子是这样的:

早在2008年的时候,被告McCoy被控杀了他老婆的妈妈,继父和儿子。McCoy坚持自己无罪,称自己事发时在外州,是腐败的坏警察叔叔因为一起失败的毒品交易而杀了受害者,然后嫁祸于他。 McCoy的辩护律师觉得McCoy的案子实在是太弱了,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律师认为如果McCoy坚持无罪辩护就是死路一条: 一级谋杀+死刑。于是出于辩护策略,想劝说McCoy承认自己杀了人,然后争取二级谋杀 (精神问题啊,没有主观故意啊), 轻判一些。  这是让McCoy不被判死刑的唯一希望。 律师三番五次的劝说,McCoy依旧坚持自己无罪,甚至要求换掉律师,可是鉴于两天后就要开庭了,法官没有同意换律师的要求。

然后, 不顾McCoy多次的反对, 律师(在得到法官的许可下)直接就自己跟陪审团说McCoy就是杀死三个人的杀手! 但是你们听我解释。。。。。。(之后,McCoy还自己上庭作证,坚持不是自己杀的人。多么混乱的庭审啊。。。)

然而,陪审团并没有买账,直接出来判决是三个一级谋杀,三个死刑。

图片来源:http://courtartist.com/wp-content/uploads/bSC180117_Waxman.jpg

十年间,McCoy一路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表示McCoy的律师违反了McCoy最基本的宪法第六修正案的权利。是否承认过错(concede guilt)需要由被告决定,律师不可以在被告明确反对的情况下替被告认错。

第六修正案保证每个人在诉讼中有得到律师帮助的权利,但终究是帮助而已。

The Sixth Amendment guarantees to each criminal defendant “the Assistance of Counsel for his defence.” It “speaks of the ‘assistance’ of counsel, and an assistant, however expert, is still an assistant.” 

"The decision(s) whether to assert innocence...are not strategic choices about how best to achieve a client's objectives; they are choices about what the client's objectives are."  Counsel's conduct is a violation of "Defendant's Sixth Amendment secured autonomy".

另外,最高法说,有的时候被告可能不告诉你他真正的想法,他坚持不认罪有可能是不愿让周围的人将他视为一个杀害家人的凶手,有的时候,被告宁愿用死刑赌一把,也不愿意获得一个终生监禁在监狱里毫无希望的度过余生。谁知道呢。所以你作为律师认为客户的目的是逃过死刑,这有可能是不对的。

由于律师的行为侵犯了被告的宪法权利, McCoy将获得重审的机会。但是恐怕依旧逃不过死刑。


McCoy v. Louisiana  (U.S. Supreme Court, May 14, 2018)

http://www.scotusblog.com/case-files/cases/mccoy-v-louisiana/ 

Comments

  1. 有人问律师有没有违反保密协议,会不会被吊销执照?

    又回头去看了一下下级法院的判决书。

    各州都有自己的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律师不可以违反这些道德标准,其中一条就是不可以帮助客户犯罪或者欺骗/欺诈(fraud)。 尽管你有保密协议了,但是一旦有这种情况出现,律师需要站出来说NO. 在这个案子里,被告律师认为控方的证据太充足了,被告要求坚持无罪辩护,坚持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有要求律师协助作伪证的嫌疑。 律师觉得被告的说法和对律师的要求简直到了无理的地步,于是说。。我。。做不到啊。 内心十分地受煎熬。

    律师向庭审法官说明了这个情况,法官认同律师应该在遵守道德准则的原则下来确定自己的辩护策略,不需要遵从客户的指令,冒着作伪证的风险替被告做无罪辩护。

    所以实际上律师和下级法院都认为,如果你听从了被告的要求,你反而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会有吊销执照的可能。

    ReplyDelete

Post a Comment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FAQ - 父母从中国转钱给我,如何向IRS申报

Q1:  什么情况下父母(亲戚朋友) 给我转钱需要向IRS 申报? A1:  赠予方比如父母(亲戚朋友)既不是美国公民,也没有绿卡,也不是美国税务居民;金额在10万美元及以上;作为赠与转给美国公民/绿卡/税务居民。这种情况需要申报。 如果是继承国内的遗产,也要申报。 Q2:  如何申报,申报的后果是什么? A2:  去IRS 网站上找到F3520表格,按照instructions 寄到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P.O. Box 409101 Ogden, UT 84409。  截止日期和个人税表一样,每年4月15左右。只是申报信息,受赠人并不需要缴税。  Q3: 父母和其他亲戚分别给我转了钱,每一笔不超过10万,加起来超过10万美元,需要申报么? A3: 需要。 Q4: 我和妻子/丈夫分别收到了各自父母的赠与,各自不超过10万,加起来超过10万,需要申报么? A4:只要是夫妻file joint tax return,需要申报。 Q5:   没有及时申报后果是什么? A5:   每晚申报一个月,IRS罚款金额为赠与金额的5%,最多罚赠与金额的25%。  比如你收到了10万,没有及时申报,每个月罚5000,最多罚到2万5。 Q6:   发现以前有收到超过10万的赠与,但是没有申报,该不该补报? A6: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情况。有两种选择,一是选择不报,期待IRS永远不会查到。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追诉时效永远不会过期。 二是找CPA/律师咨询,在补报的时候提交reasonable cause statement,说明自己有合理的理由没有申报,而不是故意不报,期待IRS免除罚款。          最忌讳的是什么解释也不提交,直接补交了一张申报表,说你几年前收到了一笔超过十万的赠予。这种情况下你肯定会收到IRS的罚单。 Q7: 已经收到IRS罚单了怎么办? A7: 先不要着急交罚款, 建议咨询CPA/律师,提交上诉,全方位写一个reasonable cause statement,期待IRS免除罚款。 不行的话还有其他机会,比如先交罚款...

偷偷录音在美国合法吗?可以当作法庭证据吗?

说到偷偷录音这种事,一下就想到了之前看《绝命毒师》衍生剧《风骚律师》(Better Call Saul)的时候,Chuck偷录Jimmy (Saul Goodman)的那一幕。Chuck作为Jimmy的哥哥,同时又是一个大所的创始合伙人,一心想要毁掉Jimmy的律师前途,因为他觉得Jimmy太low了,道德水平低下,未达目的不择手段,成为一名律师简直是拉低了律师队伍的平均道德水平。某一天两人又一次争吵的时候,Jimmy承认自己动手篡改了Chuck某一个客户的文件,导致Chuck丢了客户。吵完之后,Jimmy离开,这时Chuck默默的拿出了一个一直在录音的录音机。。。 最近有关录音的新闻包括媒体爆出美国总统Trump的前律师Michael Cohen保存有一些录音,包括和Trump本人谈话的录音。录音内容是2016年,在总统大选之前2个月,Cohen和Trump两人讨论花15万美元掩盖Trump和某花花公子女郎的绯闻。 这些录音是FBI对Cohen的家,办公室等地方搜查所得。据说是Cohen偷偷录的。 另外还有就是周立波(涛涛)放出的和某某,以及和唐爽的对话录音了。 那么问题来了—— 录音合法吗? 不同州有不同的法律,基本分为“一方同意即合法”和“所有人同意才合法”两种情况 (所有法律都有例外的情况,暂不讨论)。 美国联邦法律和大多数州的法律都属于“一方同意即合法”,也就是说,对话的其中一方同意录音,那么录音行为即合法 (如果自己不是对话的其中一方,是不可以的)。  这包括纽约州——Cohen录他和客户或者和别人的对话,Cohen自己同意,那么就是合法的 (但是律师对客户秘密录音有可能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会面临处罚);周立波在某某纽约的豪宅里面,或者在他自己纽约的住所里录他和别人的对话,也是合法的;新泽西州——如果周立波在他新泽西州的住所里录他和别人的对话,是合法的;新墨西哥州——Chuck偷录Jimmy是合法的。 有11个州的法律要求“所有人同意才合法”,包括加州California, 特拉华州Delaware, 佛州Florida, 伊利诺伊州Illinois, 马里兰州Maryland, 马萨诸塞Massachusetts, 密歇根州Michigan, 蒙大拿州Montana, 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

一个中国家庭在120年前明确了美国生子落地公民权

Trump今天又在采访里放炮了,说“你来美国生一个孩子,孩子就成为美国公民了,享受所有公民待遇?简直太荒谬了,必须停止!”  可是抱歉,这是宪法修正案14条里写的,哪那么容易大笔一挥签一个总统令就可以取消了呢? 说到这个落地公民权的确立,靠的还是一家中国人。 早在1873年,一个叫黄金德(Wong Kim Ark)的小朋友在美国加州旧金山诞生了。像现在的很多落地宝宝一样,出生的时候他的父母都是中国人,但是久居旧金山,在美国合法工作做生意,并非中国外交官员。 到了1890年,在小黄17岁的时候,他们全家第一次带他回国探亲,返美入境的时候一切顺利,因为海关认为小黄是美国公民。 1894年21岁的小黄第二次回国探亲,再次反美的时候却被海关拒绝入境,理由是小黄不是美国公民。 为什么不是美国公民就不让入境呢?因为1882年美国总统签署了《排华法案》, 禁止中国人入境,但是获得美国公民的中国人除外。 于是小黄将政府告上了法庭,官司一路打到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认真的研究了历史并解释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公民权的部分: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讨论集中在“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受合众国管辖)这个短语。 最高法多数意见认为只要出生在美国领土之内,就受到美国管辖 (少数情况除外,比如外交人员,印第安部落)。 而少数意见认为这个太宽泛了,还应该更进一步要求政治上对美国的效忠。 对于这个案子来说,根据中国和美国签署的条约,加上当时的国籍法和排华法案,都显示小黄一家仍然是中国皇帝的子民,不可能获得美国国籍,那么黄金德自然也不应当成为美国公民。 最终最高法院6-2判黄金德胜诉,成为宪法修正案公民权条款的重要的判决先例。 United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