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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2018

一个中国家庭在120年前明确了美国生子落地公民权

Trump今天又在采访里放炮了,说“你来美国生一个孩子,孩子就成为美国公民了,享受所有公民待遇?简直太荒谬了,必须停止!”  可是抱歉,这是宪法修正案14条里写的,哪那么容易大笔一挥签一个总统令就可以取消了呢? 说到这个落地公民权的确立,靠的还是一家中国人。 早在1873年,一个叫黄金德(Wong Kim Ark)的小朋友在美国加州旧金山诞生了。像现在的很多落地宝宝一样,出生的时候他的父母都是中国人,但是久居旧金山,在美国合法工作做生意,并非中国外交官员。 到了1890年,在小黄17岁的时候,他们全家第一次带他回国探亲,返美入境的时候一切顺利,因为海关认为小黄是美国公民。 1894年21岁的小黄第二次回国探亲,再次反美的时候却被海关拒绝入境,理由是小黄不是美国公民。 为什么不是美国公民就不让入境呢?因为1882年美国总统签署了《排华法案》, 禁止中国人入境,但是获得美国公民的中国人除外。 于是小黄将政府告上了法庭,官司一路打到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认真的研究了历史并解释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公民权的部分: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讨论集中在“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受合众国管辖)这个短语。 最高法多数意见认为只要出生在美国领土之内,就受到美国管辖 (少数情况除外,比如外交人员,印第安部落)。 而少数意见认为这个太宽泛了,还应该更进一步要求政治上对美国的效忠。 对于这个案子来说,根据中国和美国签署的条约,加上当时的国籍法和排华法案,都显示小黄一家仍然是中国皇帝的子民,不可能获得美国国籍,那么黄金德自然也不应当成为美国公民。 最终最高法院6-2判黄金德胜诉,成为宪法修正案公民权条款的重要的判决先例。 United State

周立波应诉,要求莫虎退还20万美元律师费,并赔偿3000万美元。

9月13日, 周立波向纽约法院提交答辩状和反诉请求。 要求莫虎退还20万美元律师费。 首先周立波拒绝承认诽谤的指控,称自己所发表的言论都是据自己所知真实的。 其次要求莫虎退还20万美元律师费没有用完的部分。 根据双方协议,庭审/审判之前的律师费为20万美元,如果进入庭审阶段,则需要另外50万美元律师费。之后双方又签了一份修改过的协议,20万美元没有变化,而删去了之后50万美元的具体数字,由“双方协议数额”取代50万美元。周立波称莫虎只替他出了一次庭而已,当新任律师要求莫虎退还剩余律师费时,莫虎拒绝不还。 周立波方称莫虎的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规范,违反了律师和客户之间的诚信义务等等。 并且指出莫虎的起诉书里曝光了很多信息,都违反了律师和客户之间的保密义务,是故意对周立波进行伤害,比如莫虎发表声明说周立波对外说的枪毒案都是谎言;莫虎在起诉书里曝光周立波美国各处住址,办绿卡的情况等等,的确是不地道也不必要。 综上所述,要求法院判定撤销案件,要求莫虎退还20万美元,以及其他赔偿,并判莫虎惩罚性赔偿3000万美元。

章莹颖案更多事实证据被披露,被告方一天内提出20多项动议要求排除证据

章莹颖自2017年6月9日失踪以来,至今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 案件在法庭上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进展。自从Christensen因为付不起律师费导致第一任律师请辞之后,目前有3个法院指定的公共辩护人(Public Defender)和两个私人律师在为Christensen辩护。 8月24日,Christensen通过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超过20项动议,主要诉求包括排除一系列证据,总结如下: 1.  被告要求法庭不予采纳Christensen关押在监狱期间对狱友所说的话。 被告认为警方在监狱故意安排了线人和Christensen关押在一起,套Christensen的话。 此举违反了宪法第六修正案-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 2. 被告要求法庭不予采纳Christensen女友用录音设备录下的对话(女友还是女性朋友?法庭文件里写的是girlfriend,但是在美国girlfriend也可以指一般女性朋友)。 章莹颖在2017年6月9日被绑架后,6月16日,Christensen的女友与FBI签署了同意书,同意携带录音设备对Christensen进行录音。此后女友分别在6月19-22日,23日与Christensen进行了私下的会面和电话,并在29日与Christensen一同参加了莹颖的纪念活动。女友对此全部录了音。 被告认为秘密录音行为违反联邦法律(之前写过一篇 秘密录音是否违法 的文章,Christensen并没有提起一方同意即合法的条款)。同时认为此名女友的同意书并非自愿签署,因为该女友曾多次与警察进行短信联络,表明自己害怕,恐惧,震惊甚至晕倒。 3. 被告要求法庭不予采纳Christensen在援引了米兰达权利后且律师不在场时所做的陈述。被告称自己在6月14日-15日FBI对他的调查过程中明确提出了自己的米兰达权利(宪法第五修正案有权行使沉默权和要求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而此后FBI探员依旧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询问,并且联络其妻子和女(性)朋友要求她们劝说Christensen自首并协助调查。 4. Christensen在监狱关押期间与家人朋友打过超过500个电话,全部被警方监听记录,并用作控方证据,被告称此举违反了宪法第四第五修正案,不合理搜证以及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侵害被告的自由和隐私。 5. 两个女生分别在莹颖失踪当日6月9日早上,以及6

继莫虎之后,鄢军也照猫画虎起诉周立波诽谤--起诉书全文

鄢军称自己参与的房地产项目本预期可以获得1000万美元的利润,现在合作伙伴拒绝与他做生意了,黄了。 除此之外花了5万3给自己的住所安装大铁门,每周花$3297.86用于安保公司。因为周立波的不实言论,担心自己的孩子被绑票,担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第21页) 于是要求周立波赔偿2000万美元,要求胡洁那个妇女赔偿2000万美元,除此之外还要求500万美元的精神损失赔偿。 (第31页, 32页) 莫虎要求赔偿1000万美元,这回鄢军要求赔偿4500万美元,都哪来的底气要这么高的价?